2月21日上市公司晚间公告速递
中国石化:关于认股权证行权第二次提示公告
鉴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石化CWB1”(交易代码:580019,行权代码:582019)即将到期,现特提醒投资者认真关注“石化CWB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和投资风险。“石化CWB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8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3日;行权期为2010年2月25日至3月3日期间的5个交易日,行权期间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10年2月24日。权证持有人每持有2份“石化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19.15元/股的价格(经分红除息调整后)认购1股公司A股股票。按照“石化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公司A股股票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成功行权获得的股票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截至“石化CWB1”认股权证行权终止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2010年3月3日15:00),尚未行权的“石化CWB1”认股权证将注销。本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25元/股,“石化CWB1”认股权证收盘价为0.112元/份,权证行权价格为19.15元/股。鉴于从本公告日(2010年2月22日)至“石化CWB1”认股权证最后交易日(2010年2月24日)仅有3个交易日,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中国石化:认股权证交易不活跃账户特别提示公告
根据有关约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石化CWB1”(交易代码:580019,行权代码:582019)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2月24日,从2010年2月25日开始停止交易;行权期为2010年2月25日至3月3日期间的5个交易日。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持有“石化CWB1”认股权证且交易不活跃账户持有人关注“石化CWB1”认股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期和行权期。赣粤高速:关于认股权证2010年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根据有关约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赣粤CWB1”(交易代码:580017,行权代码:582017)的存续期为2008年2月28日至2010年2月27日;第二次行权期为2010年2月8日至12日,以及2010年2月22日至26日共十个交易日,行权期间“赣粤CWB1”认股权证将停止交易。投资者每持有一份“赣粤CWB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10.04元/股的价格(经分红除息调整后)认购两股公司股票,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以在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截至“赣粤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终止日2010年2月26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15:00),尚未行权的“赣粤CWB1”认股权证将注销。天业股份:中止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资产涉及跨国收购,受到两国国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之在中介机构赴澳实地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适逢近一个月的圣诞假期及澳大利亚国庆节假期等影响,致使目前各中介工作尤其是独立财务顾问工作的进展因时间紧张受到严重影响;同时由于本次发行对象拟注入山东天业*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明加尔金源公司停产近三年,现虽已实现开工,但实现稳定生产尚需时间。经与本次发行对象协商确定,公司决定中止六届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表示,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重组。信达地产:子公司2118万元取得一居住地块
2010年2月11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摘牌方式取得位于兵团农十二师104团团部西山三路2010-1地块,成交总价2118万元,建设用地面积151883平方米,容积率不超过1.3平用地性质为R性质(居住区用地),公司拥有该项目全部权益。*ST夏新:管理人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治疗白癜风哪家医院好一、选举王龙雏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二、由于公司处在破产重整及重专治白癜风组过渡期,暂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指定吕东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间为三个月。三、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四、选举曾仰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3月9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开开实业、开开B股公布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就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公告的兴业银行深圳嘉宾支行(下称:嘉宾支行)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日前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原告上海赢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前为嘉宾支行;下称:赢运国际)以涉案票据效力目前存在争议,且票据追索权与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不属同一诉由,应另案处理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公司的起诉及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准许赢运国际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根据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开集团)有关承诺,由于在“张晨事件”中,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开开集团现已履行承诺,该案与公司不再有任何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