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大输液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内容中指出:为持续加强大输液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省药监局稽查二处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对大连地区大输液生产企业实施专项飞行检查。一是结合产品特性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针对大输液产品对制水工艺、检验能力及无菌保障条件要求较高的特点,结合近年来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检查组预先制定了涵盖历次检查风险点、品种关键工艺参数等内容的检查方案,确保现场检查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二是结合检查发现问题落实风险闭环管理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在质量检验、生产管理、供应商审计等5方面存在的9个风险问题,要求企业全面、系统的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有效处置,风险闭环管理。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三是结合系列药事法规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内容,要求企业制定落实文件,进一步明确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定职责,树立全过程管控、全周期负责思维,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上检查将在近期开始实行,各大生产企业注意。除此之外,近期还有多地药监局宣布开展各项检查,8月3日,吉林省药监局就发布了一则加强含土鳖虫药材的品种质量风险排查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下旬,白山检查分局结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宣贯,对辖区内5家药品生产企业(含1家医院制剂室)进行了含土鳖虫药材的品种风险质量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执法工作人员根据企业自查整改报告,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并对各企业土鳖虫原料供应商档案、供货票据、原料检验报告及留样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对企业生产的含土鳖虫药材品种的85批制剂的生产、检验记录进行查阅。检查发现,有2家生产企业具有黄曲霉毒素检测能力,其他企业也着手进行委托检验。执法工作人员还同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对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解答,帮助企业提出一些做好已上市的含土鳖虫药材的品种进行质量风险评估的建议,督促企业加大含土鳖虫药材品种的黄曲霉毒素检测频次,及时避免该类药品的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要求企业认真做好新版《药典》实施准备工作,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力度。同时,对某些企业存在的留样记录不规范、品种稳定性考察记录过于简单、原材料储存摆放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内容来源
辽宁省药监局、吉林省药监局